美国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非最终审查意见(nonfinal office action)和最终审查意见(final office action)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21-07-08

1

USPTO的审查员认为商标注册申请有问题,不会直接正式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是会先发一个非最终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在六个月内对存在的问题做出修改或者答辩。非最终审查意见实际就是在最终审查意见之前给一个争取注册的机会。如果申请人的回复修改了有关问题,或者答辩意见被采纳,并且没有出现新的问题,商标注册申请将被核准。如果申请人的回复未能修正出现的问题,或者答辩意见未被采纳,USPTO的审查员将发出最终审查意见。申请人的回复出现了新的问题,审查发出另一个非最终审查意见

  USPTO的审查员已经向申请人至少发出一次非最终审查意见后,申请人的回复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审查员才会发出最终审查意见。最终审查意见是申请人在USPTO阶段最后一次回复机会,如果能够在最后回复中解决全部问题,则商标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如果仍未能解决,该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将被USPTO视为放弃。 但申请人仍有机会向TTAB(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申请复审。申请人可以既向TTAB申请复审又对最终审查意见向USPTO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