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如何选择合适的商标,提高注册成功概率?

发布日期:2021-06-01

美国

美国商标注册审查对显著性的审查是很重要的一项。通常显著性越高的商标遭遇缺乏显著性理由驳回的几率就越低。商标的功能就是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显著性越强就越能区别与同行商品服务的不同,也就越容易获得注册。现就商标按照显著性从强到弱做如下讲解。

(1)臆造商标(Fanciful trademarks ),臆造即自创的字词或组合,如艾克森美孚的“Exxon”、百事可乐的“Pepsi”。

(2)任意商标(Arbitrary trademarks),任意商标是真实存在的词汇,但属于任意选择的,与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没有任何关系,如苹果公司的“Apple”商标用在手机或电脑上就属于显著性很强的任意商标,如果用在苹果商品上就是缺乏显著性的通用名称了。

(3)暗示性商标(Suggestive trademarks),商标暗示指定商品服务的质量、功能、用途、原材料等特点是可以,只要不构成直接描述就行。如Coppertone用在日光浴油商品上有暗示使用该产品能让人获得古铜色肌肤的意思,但是并没有直接描述该功能特点,是允许注册的。

(4)描述性商标(Descriptive trademarks),直接描述了商品服务的功能、用途、原材料、质量等特点的商标,这类商标大多情况下是不可注册的,除非能够证明商标通过大量使用获得显著性。比如同样用在日光浴油商品上,“Coppertone”属于可以注册的暗示性商标,“bronzer”就属于不可注册的描述性商标了。

   (5)通用词汇商标(Generic trademarks),即商标由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构成,实际不能叫做商标,因为其完全不具备区分商品服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