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之申请基础
发布日期:2021-01-02
美国商标与中国商标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中国是采用注册在先原则。美国商标申请必须提供注册基础,目前有三种注册基础,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美国商标注册基于实际商业使用,即Use in commerce。
所谓commerce,指的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合法的商业交易,例如州与州之间的商业行为或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商业行为。如果申请人在申请前已将商标用于所指定的商品/服务则可以以“实际商业使用”为申请基础。
二、美国商标注册基于在美国商业中的意向使用,即Intend to use。
如果商标尚未在所有商品/服务中使用,但打算在近期内使用,则可以基于“意向使用”提交商标申请。“意向使用”表示申请人有在商业上使用该商标的善意意图。原则上讲,申请人不仅有使用商标的想法,还要有准备好进入市场的准备(例如,有一个商业计划或者使用商标的其它准备)。申请获得初步核准后, 要提交使用声明和使用证据才能获得真正的核准。
三、美国商标注册基于其它国家的已注册商标或者已提交申请,即Foreign registration/application
无论是基于优先权的申请或是外国在先申请,都必须由申请者出具在美国商业中实际意向使用声明。
- 上一篇:美国商标注册之优先权申请
- 下一篇:美国商标注册法律及主管机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