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注册

韩国商标注册之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要素

发布日期:2021-02-22

韩国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组合、声音、气味等。同中国一样, 韩国也有禁用标识,注册禁用标识将违反绝对理由, 商标将被驳回。哪些标识是禁用标识呢?

1.与韩国国旗、国徽、纹章、奖章、勋章或证章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与外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与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商标法条约成员国的奖章、勋章或者徽章相同/近似的标识;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国际奥林匹克组织或者著名国际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相同 /近似的标识;与韩国、巴黎公约成员国、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商标法条约成员国或者这些组织用于证明或监督管理的章或标记相同/近似的标识

2.与国家、种族、公共机构、宗教信仰或者著名的已故人士有关的标识;指责、侮辱或易诋毁国家、种族、公共机构、宗教信仰、著名已故人士的标识

3.与国家或公共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的表示非营利经营/公共服务的著名标识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但以上机构自己申请注册的除外。

4.违背公共秩序或者道德的标识

5.与韩国政府/外国政府举办的或其授权举办的展览会上颁发的证章、证书或奖章相同/近似的标识;但在展览会上获得以上证章、证书或奖章的人自己将上述标识作为商标一部分使用在获奖商品上的除外。

6.含有著名人士的姓名、称呼、商号、肖像、签字、印章、著名笔名的标识,或以上缩写的标识;但获得本人同意的除外。

7.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商品相同/类似的标识

8.与他人注册的,但失效未超过一年的商标相同/近似,且使用商品类似的标识

9.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近似的,且使用商品类似的标识

10.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商品/服务来源的标识

11.在商品质量方面易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标识

12.与韩国国内或国外消费者易辨认的他人商标相同/近似的,用于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标识

13.仅由表示商品功能或商品外包装的三维形状组成的标识

14.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地理名称组成的标识,或者标识中含有葡萄酒/白酒产地的地理名称,用于葡萄酒/白酒或类似商品上。

15.仅由商品通用名称构成,并以普通方式表现的标识

16.商品上通用标识

17.仅仅以普通方式表示商品的来源、质量、原料、功效、用途、数量、形状(包括外包装形状)、价格、制造、加工或使用的方法或时间的标识

18.仅仅表示明显的地理名称,地理名称或地图的缩写的标识

19.仅仅以普通方式表示法律实体的通用名称的标识

20.非常简单常见的标识

21.除上述缺乏显著性标识以外,让消费者无法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